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项目——高速列车安全服役关键基础问题研究...(No.2007CB714700)

高速列车安全服役关键基础问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PDF 打印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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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9 10:44

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973计划):高速列车安全服役关键基础问题研究(编号:2007CB714700)

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高速列车安全服役数据-空间信息 -地学知识的转化机理”(以下简称高速列车安全服役 973项目),是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提出解决重大关键问题的理论依据和形成未来重大新技术的科学基础,并藉以做出高水平的成果,培养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推动相关领域基础研究乃至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的项目。高速列车安全服役 973项目设置有六个课题、七个单位的57名研究人员参加。为保证各课题、各单位、各研究人员相互沟通、团结协作,为按时、高质量的完成项目预期任务,为规范和加强高速列车安全服役 973项目的管理工作,保证高速列车安全服役973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项目组织

 

高速列车安全服役973项目的组织机构由五部分组成: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专家组、领域咨询专家组、 课题负责人和项目办公室。

 

2.1、首席科学家

 

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首席科学家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是:

  (1)会同主管部门教育部、科技部组建项目专家组;聘任课题负责人。

  (2)主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负责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经费预算和决算报告、年度总结报告、中期总结工作报告、结题总结报告等,并上报教育部和科技部。

  (3)主持项目专家组工作,定期召集项目专家组会议,及时通报情况,对项目有关重大问题进行民主讨论和集体决策。

  (4)把握项目研究方向,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调整课题研究方向和内容,协调各课题的进度,确保项目研究计划的完成。

  (5)组织召开项目年度总结、中期总结和结题总结会议以及学术研讨、交流会,实现资源与数据共享,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

  (6)协助专家咨询组开展有关调研和咨询活动,接受科技部和教育部组织的工作检查和财务审计。

2.2、项目专家组

 

项目专家组在首席科学家领导下工作,负责项目的学术组织和具体实施,项目专家组由9人组成。主要职责是:

1)    负责项目计划的执行,审核课题的研究方案和经费预算;

2)    定期检查课题执行情况,协调各课题的计划进度;

3)    根据科学发展趋势和研究计划执行情况,提出对研究计划、研究队伍及经费分配方案的调整意见;

4)    组织年度总结和学术交流,提出项目年度报告;结题时提出项目结题总结报告;

5)    推动国内外学术交流及合作研究,促进、协调跨学科、跨单位间的联合、协作。

专家组成员在受聘期间,若如出国等原因要求临时离职,须向项目首席科学家提出书面申请,报主管部门批准;离职超过半年者,将不再保留专家组成员资格。专家组成员中应有不承担高速列车安全服役 973项目任务的专家参加。

  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对所承担的项目负责,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成员可以担任课题组长。

  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对课题的设置、课题组长的选聘和项目经费的使用有自主权,但接受科技部和教育部的监督。

  课题实行滚动管理,对因各种情况不能或不应继续执行的课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经科技部批准后进行调整。对已经批准撤销的课题停止拨款,已用经费须说明理由,剩余经费一律追回。

 

2.3、领域咨询专家组

 

领域咨询专家组成员的主要职责是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及时了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进展情况,向科技部提出咨询意见。领域咨询专家组对科技部负责,不参与项目的直接管理,不干预项目本身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对本领域项目进行跟踪、了解,项目确定2-3名责任专家,由国家科技部指定。项目首席科学家、课题组长和承担单位支持责任咨询专家的工作,及时向咨询专家组责任专家提供项目任务书、课题任务书、年度总结报告、中期评估报告、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简报等,并邀请咨询专家组责任专家参加项目的重要学术活动、年度总结会议等活动。

 

2.4、课题负责人

 

课题负责人由项目首席科学家聘任,每个课题一般设1个课题负责人,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首席科学家应为课题负责人之一。课题负责人对课题的具体实施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是:

  (1)选聘课题承担人员。

  (2)制定课题实施方案,负责编制课题任务书、经费预算和决算报告、年度报告、中期学术进展报告、结题总结报告及项目首席科学家要求的其他材料。

  (3)把握课题研究重点,完成课题研究计划。

  (4)接受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专家组和教育部、科技部的工作检查及财务审计。

  (5)为专家咨询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

 

2.5、项目办公室

项目办公室是项目管理的常设办事机构,在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领导下工作。项目办公室配合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把项目进行的各个方面、各个阶段的工作综合、协调起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预算范围内高质量地完成高速列车安全服役 973项目的任务和要求,回避风险和不确定性。

 

项目办公室的职责是:

、处理项目的日常工作,包括协调各课题关系,传达国家有关工作布置;

②、组织专家对各课题的检查工作,组织每年度的项目检查交流考评会;

③、汇集各课题的进展情况,在课题总结的基础上,形成《项目年度总结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数据统计表》两个文件, 向科技部汇报并于每季度编发一期项目简报;

④、协助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对各课题实施有效的控制,即控制时间、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使其与课题任务书一致,向首席科学家和专家组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专家咨询组工作;

⑤、负责高速列车安全服役973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和解释;

⑥、负责高速列车安全服役973项目的档案和成果管理,将每年成果汇编成册;以反映各课题在当年科研成果;

⑦、负责高速列车安全服役973项目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及时发布信息;

⑧、负责与高速列车安全服役973项目有关的宣传报道,扩大高速列车安全服役973项目在社会、学术科研领域的影响;

⑨、负责项目办公室购置项目办公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⑩、提供资源共享平台。

 

三、课题管理

根据《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课题研究实行 “项目—课题” 两级管理。高速列车安全服役973项目分六个课题,各课题的研究任务和预期成果已经明确,并上报批准,不得自行分解或随意变更。由课题责任人负责签订课题分级合同。同时在 任务书中已详细规定各有关部门、课题依托单位以及课题责任人的责权利。为加强课题管理,保证项目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根据《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3.1、 课题责任人负责制

项目计划任务书和课题任务书是项目执行、管理的依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项目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所有承担人员应保证任务书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课题所有承担人员应在课题任务书中亲笔签字,不得请他人代签。各课题责任人为各课题组长。在任务书中已明确各课题组长,不得随意变更。课题责任人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3.2、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课题责任人对课题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课题组主要研究人员变动以及其它可能影响课题顺利完成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项目办公室说明由其向归口部门报告,并按各科研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报批。

3.3、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项目的实施进度管理,高速列车安全服役973项目采取以下措施:

各课题每季度需提交季度课题进展报告(如主要工作进展、发表论文、特邀报告、获准专利、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具体为杰出青年基金、长江学者、百人计划等)、国际国内学术活动情况等) 。课题进展报告由课题负责人签名后寄项目办公室并同时发E-mail。每年4 7 101月份上旬项目办公室发项目简报,通报项目及各课题进展情况。 如未按时发送课题研究进展报告,视为研究没有取得新进展。

②每年6月底前各课题自检一次,汇集本课题成果报项目办公室;7月份项目办公室进行年度中期检查,形成报告报专家组,并通报各课题组。

课题组每年进行1-2次学术研讨会,可以与课题检查和项目检查评审会同时进行。

3.4、年度报告制度

每年11月中旬,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将以会议评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总结。项目检查时可同时召开项目的学术讨论会。总结主要内容是:

1、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任务书”,重点阐述:

⑴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⑵研究工作的主要进展;

⑶如有重要阶段性成果或突破,重点阐述(每项300-500字)。

2、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3、下年度研究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

年度总结报告会议将邀请教育部、领域专家咨询组责任专家参加,并书面通知973计划联合办公室。项目首席科学家应在年度总结报告会上作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各课题负责人作课题进展报告。 项目年度总结应在课题总结的基础上,形成《项目年度总结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数据统计表》文件。

 

3.5、中期检查制度

2008年下半年,配合国家科技部进行课题中期检查。主要检查各课题执行的工作状态和项目研究前景。“工作状态”主要指研究任务的落实情况、研究思路的创新性、研究队伍的开拓创新意识、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支撑条件的落实情况、项目管理是否规范等等。“研究前景”主要指在解决课题范围内所面临重大科学问题的预期贡献以及研究工作创新和突破的可能性

 

3.6、沟通交流与资源共享制度

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将通过项目简报、网络或不定期召开学术交流会,加强课题之间及承担人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学科交叉与合作,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每年进行 1次项目组学术讨论会,项目执行期间,进行2-3次国内学术讨论会,1-2次国际学术讨论会。项目组学术讨论会、国内学术讨论会和国际学术讨论会可以联合进行。

    建立项目专门网页,及时发布课题有关研究进展,发布与课题有关的通知、公告,介绍项目有关信息;并与科技部973计划网页链接。

    各课题硬件、软件、数据库资源、实验研究数据、模型、成果等高速列车安全服役973项目内无条件充分共享。

 

3.7、课题考评制度

高速列车安全服役973项目制定了对各课题研究工作进行考核评分的标准,以定量的评价课题研究工作的水平。评价 坚持科学前沿与国家重大需求的结合,从战略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出发,在全面考核项目计划任务和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重点评价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科学价值、预期解决国家重大需求问题的实质性贡献和作用以及人才培养业绩等。 课题研究成果必须与高速列车安全服役973项目研究内容一致,标注排名应是第一,否则不能作为有效成果。

1、研究成果评价标准:

⑴、国家三大奖励二等奖以上1项,100分;

⑵、NatureScience论文1篇, 100分;

⑶、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每项10分;

⑷、杰出青年基金、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每人20分;

⑸、发表的论文、专著的数量和质量;

收录入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的论文,每篇5分;国际杂志一般论文4分;EI收录 3分;ISTP收录2分;

②国内核心期刊的论文,每篇1分;

③国内出版专著,每部8分;出版基金资助每部10分;

④国外出版的专著,每部15分;

⑹、授权发明专利8分;国家标准5分,国际标准20分;

⑺、国际会议特邀报告5分;

⑻、课题研究成果对国家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并发挥实质性作用,1020分。

⑼、主持研究原型系统10-15分,参加研究原型系统的开发3-5分。

 

2、课题验收评价等级:分合格、不合格二档

  ⑴.评价等级为合格的项目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A、完成研究计划,全面实现预期目标;

    B、有创新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科学价值,并在国际上产生一定影响;

    C、在解决国家重大需求方面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或在理论研究方面对学科发展有一定推动作用;

    D、课题负责人作用明显,研究队伍具备较好的工作状态,培养人才情况良好;

    E、项目管理有序,经费使用合理;

F、各课题硬件、软件、数据库资源、实验研究数据、模型、成果等高速列车安全服役973项目内无条件充分共享;

G、课题中期评估应达20分;

H、课题验收总分应达60分以上为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

    A、不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没有完成计划任务,或未达到预期目标;

    B、在实施和总结中,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C、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违反财经纪律;

D、各课题硬件、软件、数据库资源、实验研究数据、模型、成果等高速列车安全服役973项目内不能无条件充分共享;

        E、课题中期评估不足20分或课题验收总分未达60分。

 

3.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课题管理,促进研究人员的团结协作精神,保证项目和课题按期、高质量地完成,高速列车安全服役973项目制定如下措施:

1、  对于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课题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课题责任人处罚,同时根据情况可采取暂缓拨款、通报、停止拨款、终止课题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课题应每季度提交研究进展报告,如果第一次没有研究进展,应详细说明原因;连续第二次没有研究进展,课题负责人可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建议调整参加研究人员及经费的分配,课题负责人与项目首席科学家确定处理结果,项目办公室备案;连续第三次没有研究进展,项目首席科学家可根据课题的完成情况,建议调整课题负责人及经费分配,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共同确定处理结果,并报国家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3、  课题应在每季度提交研究进展报告的同时,提交实验研究的原始数据资料及附件;如果第一期不能提交有关原始数据资料及附件,课题负责人应说明原因;如果第二期仍不提交实验研究的原始数据资料及附件,又不作出说明,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将要求课题负责人作出说明,并向国家科技部汇报。如果在中期评估前未提交原始数据资料及附件,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将向国家科技部建议调整课题负责人和课题承担单位。

 

四、成果管理

按照《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高速列车安全服役973项目的研究成果作出如下规定:

1、  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均应标注“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资助”或“973计划资助”字样,英文标注: National Key Basic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Program”或“973 Program”及项目编号2007CB714700或课题编号(如2007CB714705);

2、  著作权的归属和使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结题后三年内,科技部将对有关专著、论文被引用及新发表情况,成果鉴定、获奖及推广效益情况等实施跟踪管理。

3、  各课题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实验研究原始数据资料、专利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及时在项目办公室电子版、复印件各一份备案。

 

五、财务管理

各课题的财务管理严格按《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见附件)由课题组负责人监督执行。项目经费按课题直接拨至课题负责单位,课题单位必须制定专门银行账号,按项目单独进帐,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监督,每年在项目检查交流评议会上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严格执行预算调整程序。经批准的经费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调整。由于课题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课题经费预算造成较大影响时,必须按各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可以对经费预算进行调整。

 

六、资产管理

用专项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应纳入依托单位的固定资产帐户进行核算与管理,原值在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还应挂上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项目专项经费购置”的标牌。

  项目结束后,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形成的固定资产,一般由依托单位代表国家行使使用权和经营权,其维护运转费用由依托单位承担。依托单位或相关单位承担其它基础研究项目需使用这些固定资产时,只能收取维护运转费用,不得收取折旧费或占用费。特殊情况下国家有权调配这些固定资产用于其它重点基础研究项目。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项目形成的论文及专著应标注“由国家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资助”字样。著作权的归属和使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项目形成的具有实用性的技术及项目研究过程中形成的无形资产,由项目承建单位代表国家行使使用权和经营权。成果及无形资产使用产生的经济资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保障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七、人员管理

 

按照《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项目主要负责人,应保证足够时间投入科研工作,其在主持的项目上投入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应达到自身实际工作量的 50%以上。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数(含负责主持的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特殊原因另行考虑。

若有特殊原因确需出国或离岗超过半年以上的,应事先提出申请,报计划管理部门批准。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如实填写本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含在研项目)及科研工作量的情况,如实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或完成的情况;合理分配工作时间,严格执行项目任务书确定的各项任务,确保所参加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工作,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对在填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有关材料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中止其在研课题,追回已拨经费。

 

八、文档管理

 

项目办公室负责对所有文件、报告、成果等进行归档整理。建立规范、健全的文档,并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归档。 按以下类别分别编目编号存档:

.科技部有关文件;

.高速列车安全服役973项目计划任务书、课题任务书、各阶段研究总结报告、技术资料、中期评估、结题验收资料等;

.高速列车安全服役973项目研究成果材料(论文、专著、专利等);

.项目会议文件及项目简报;

.预算和决算报表;

.研究队伍通讯联络网址;

.其它有关文件。

 

九、附 则

 

9.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2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项目专家组。

 

                                         2007910

最后更新于: 2008-11-20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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